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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【房屋买卖】卖家反悔卖房拒绝履行合同,律师追回违约款38万

【案 号】(2018)粤06民终138号【代理结果】追到违约款项38万元

原告(刘*)、被告(黄*河、林*)于2017年3月5日签订《房屋买卖合约》。原、被告双方同意房屋以795000元的价格成交。买卖合约签订当天,原告向两被告支付购房定金40000元。因两被告不愿继续出售房屋,迟迟不履行合约。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:

一、被告黄*、林*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*支付违约金79500元;

二、被告黄*、林*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*赔偿中介费23850元;

三、被告黄*、林*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*赔偿房屋差价损失330000元。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:驳回上诉请求,维持原判。原、被告达成如下调解协议:

被告黄*、林*一次性赔偿原告刘*380000元整

,原、被告因此次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纠纷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就此解决。

【房屋合同】买房后房主反悔?律师介入返还房款188万

【案号】(2016)穗仲案字第452号【代理结果】对方返还房款188万、支付违约金564000元、补偿律师费78400元、担保费18800元、财产保全费5000元

2015年12月30日,张*与陈*的代理人(公证代理人)签订《房屋买卖合同》,约定购买被告陈*名下番禺房产,价款188万元。后双方签订协议,我方依约于

3天内将房款188万元全额支付到陈*代理人账户,但随后陈*却不予配合办理相应的过户、交接手续。张*无奈之下委托律师代理。

律师发现该房屋在买卖之前已经办理抵押,且抵押款项基本等于当时房价,判断过后,我方请求对方返还房款并且承担违约责任。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如下:裁决被申请人自裁决生效之日起

3天内返还申请人房款188万、支付违约金564000元、补偿律师费78400元、担保费18800元、财产保全费5000元,并且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。

【房屋合同】卖家公然毁约,律师介入成功得房

【案 号】(2016)粤0605民初14310号【代理结果】成功争取到涉案房产

严*娟、许*林与佛山市金**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5日签订了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,

约定购房款是120万元。严*娟、许*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被告定金5万元,并于6月17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,

于2016年7月5日实际入住此房屋。当时

佛山房价疯涨,该房屋价格已远远不止合同约定价格,金**公司以约定税费承担错误,要求解除购房合同。经律师调解,

金**公司最终不得不同意继续履行购房合同,将房屋过户到严*娟、许*林名下。

【保险合同】出险后被拒赔,律师调解获赔88万

【案 号】(2016)粤2017民初25286、25287号【审理程序】法院一审【代理结果】调解获88万余元

张*光于2015年8月31日作为投保人,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二被告*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、*中山支公司投保健康无忧B款两全保险、附加健康无忧B款重大疾病保险,并已经缴纳保费,两者基本保险金额都是20万元,保险期至2043年8月31日24时。

同时,张*光妻子许*文帮张*光投保康*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,并交纳保费,基本保险金额是5万元,

保险期至2034年10月11日24时。

2016年,张*光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,经医院诊断为肝癌。本案事故发生在上述保险合同有效期内,张*光符合该合同的保险责任,

二被告对张*光主张的应得保险金额拒绝理赔。

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达成如下协议:

一、被告*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在2017年3月1日之前向原告支付康*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的保险赔偿金85万元以及健康无忧B款两全保险、附加健康无忧B款重大疾病保险的保费35520元,合计885520元。

二、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后,原被告双方所签的两份保险合同义务终止。

【买卖合同】没有任何证据,律师成功追回40万款项

【案 号】(2017)粤07民终783号【代理结果】被告赔偿40万元

原告许*经营煤炭生意,曾在2014年向孙**与候**承包的台山市海*投资合作项目(以下简称“海*合作项目”)供应一批煤。海*合作项目收到由原告提供的煤之后,原告向海*合作项目申请支付其货款,但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。

办案律师在接受委托,第一时间深刻的研究了本案,发现本案存在多个法律关系,第一个是委托人与孙**、侯**的买卖关系是否成立,第二个是如何确定诉讼主体才可以比较有把握的追回损失,同时发现委托人所提供的证据均没有原件,这种情况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是非常不利的。

【装修合同】酒店拖欠400余万装修款,律师介入胜诉后强制执行

【案 号】(2015)佛中法民三终字第38号

2012年7月,我委托人(原告)与佛山市禅城区龙*娱乐饮食有限公司(被告一)、周*文(被告二)签订了《装饰工程施工合同》,

工程款4811306.71元。工程完工后,经被告要求,工程款打折为400万元,后被告支付286万元,余款经多次催收未果。委托人遂委托我所为其追回工程款。终审胜诉后被告拒不履行判决,

我方果断申请强制执行,展开查找被告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,成功执行85万后中止执行程序。

【房屋买卖合同】房屋升值遭卖家拒卖,律师介入争取违约赔偿45万

【案 号】(2017)粤0604民初4222号、(2018)粤06民终973号【代理结果】

解除房屋买卖合同,并在两日内收回定金、利息、财产保全费等共45万

委托人岑*与被告黎*灼于2016年6月6日签订《房屋买卖合同》,原被告双方同意案涉物业以94万元的价格成交,

委托人于合同签订当天支付房屋买卖的定金5万元。但自合同签订至今已长达9个月,被告却一直拖延不予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手续,

导致委托人无法获得房产的登记所有权。

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二审调解书如下:

1、确认双方签订的《房屋买卖合约》解除;

2、被告黎*灼自愿于2018年2月10日前一次性向岑*支付房屋买卖纠纷赔偿款合计45万元(包括但不限于双倍返还定金,中介代理服务费、评估鉴定费、房屋差价赔偿、诉讼费、保全费等)。

团队介绍

专注于商事诉讼的精品律所,通过实施诉讼大数据的战略,从更广泛的角度来分析、评价案件,为更多诉讼律师及客户提供有价值的信息

熊何律师团队是由专业律师和专业人才七十人组成的法律精英团队,部分成员曾经留学海外,取得日本神户大学商事法学博士学位等国际、国内一流法学院的法学博士硕士学位。整个团队实行统一接案、统一办案的一体化运作模式。其中持牌律师执业多年,拥有卓越的法律专业服务水准,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人脉资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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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评价

来自:莫小姐2018-07-27

这家律师事务所是熟人推荐的,的确各方面都不错,跟律师交谈时也很仔细,虽然时间有点长但是得到的结果我还是很满意的

来自:罗先生2018-07-27

在百度上看到的,抱着一试的心态上去面谈,律师感觉很专业,只要配合律师走得到的结果都还是不错的,该追的款基本都追回来了

来自:刘先生2018-07-27

总体感受很好,律师跟案件跟得很紧,跟公司的沟通还很频繁,跟我的感觉还是很重视客户的,有些棘手的问题他们也帮我解决了

来自:孙华2018-07-27

在佛山算比较出名的一家律所了,合作也比较多年,很专业,服务也很好,有的时候还会办一些模拟法庭,等客户亲自去感受一下庭审,前期准备做得很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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